但是,200多年后的今天,宪法设计时的原先意图已经不再重要。
新华网北京10月12日电 在社会各界多年呼吁后,中国饱受争议的劳动教养制度终于被提上改革日程。由于缺乏明确的性质界定,对其批准程序缺乏监督和限制等漏洞,劳教制度给一些部门滥用权力提供了可乘之机。
姜伟表示,劳教制度是由中国立法机关批准的法律制度,有法律依据,为维护中国的社会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劳教制度的弊端日益突出,与中国人权状况和法制进步趋势相悖,这一制度的改革不可避免,是历史的必然。唐慧的遭遇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国内众多学者、意见领袖和官方媒体大声疾呼要求放人,最后唐慧在被捕几天后被释放。劳教制度的这些漏洞,也与中国总体进步的人权状况不相符。事件披露后,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
在特殊历史时期,这项制度的确在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6年前,唐慧年仅11岁的女儿惨遭强奸、被逼卖淫。这便是俄罗斯政府官员缺少对法治原则和法院通过审判确立的具体规则应有尊重的诸多事例中的一个。
在前一阶段,由于政治领导人对司法改革的热情日渐削弱,立法机关又迟迟不向其他地区推广陪审制度,因此改革的动力只能从俄罗斯司法制度本身中发掘出来。然而,这些人士实际上忽略了一个重要的历史因素。而且,俄罗斯还没有建立法院判决的汇编制度。该邦的领导人在前苏联时期曾任一个集体农庄的经理,是一个比较专断的人。
(六)法院适用宪法问题在前苏联时期,宪法不是一个活的法律文件。在俄罗斯,外国人与俄罗斯人在旅馆住宿、乘坐火车、飞机、参观博物馆时均需支付不同的价格,而且这种情况比较普遍。
对不同国家司法预算的范围与法官工资多少进行比较可能会导致误解,因为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尽相同。在前苏联时代,众人皆知这种陪审制度(或参审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一种工具,但实际上作用不大。虽然俄罗斯正处在一个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之中,但问题仍然很多,诸如对刑事被告人特别是非俄罗斯籍的刑事被告人的权利保护方面的问题仍然存在。根据西方专家估计,在俄罗斯,这一权利可能会实现,也可能不会实现。
在抗辩式审判过程中,法官相对来说处于消极的状态。纠问式与对抗式审判方式之选择现行的俄罗斯司法制度是在欧洲大陆的民法法系,或称纠问式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的。只有实现这一目标,俄罗斯的司法改革者们才有资格对所有的俄罗斯人说,在俄罗斯,法律才是核心。当时,以共产党为多数派的俄罗斯众议院抵制陪审制度的态度也是显而易见的。
在法国与德国,社会公众普遍地尊重法院判决,法院也有独立审判的传统。从纠问式的审判方式转向对抗式的审判方式,这也是捷克共和国试图将本国及其法律制度从前苏联或俄罗斯的影响中摆脱出来的一种努力。
根据国际标准,此种规定应当解释为无效。这是从前苏联时期延续下来的一种做法。
(五)陪审制度在俄罗斯司法制度改革的早期,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重新引进陪审制度。但是,这种审判方式放在具体的政治背景之下会产生不同的效果,有的甚至背离其法治的本质。这些国家的刑事审判方式在性质上更趋向于对抗式。根据现行的《法官地位法》第11条规定,地区初审法院的法官初次任命时任期为五年,五年过后获得连任的,即可终身任职。这种源于前苏联时代的做法严重违反了俄罗斯宪法关于公诉人与被告人应当享有平等地位的规定。司法部门必须被当做与政府行政部门地位平等的机构,民选的人民代表必须尊重法院的判决,俄罗斯宪法必须被视为这块土地上至高无上的法律,而不仅仅是获得权力的工具或途径。
不过,正如一位律师所说的,即使实施新的陪审团制度,法官仍然在一段时间内控制法庭审判的进行,直到这一新型制度完全磨合好以及法律职业文化发生变化。原告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即相当于美国的惩罚性赔偿)也得到了满足。
我国的社会制度与政治制度、司法制度与前苏联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目前我国的一些司法改革措施与俄罗斯的司法改革也有相似之处,在一些方面还可以相互借鉴。俄罗斯法院的硬件建设也比较落后,因而无法令社会公众对其产生敬畏之心,这一点与经济发达、资源充分的美国的法院不可相提并论。
这样,被告人需要在看守所中呆上数年。如果不是西方国家政府、有利害关系的俄罗斯公民以及律师积极主张将陪审制度引入全俄罗斯,该项法律就不会出台,尽管公民享有接受陪审团审判的权利早在1993年即已在俄罗斯宪法中有所规定。
目前,俄罗斯的大部分案件不是由陪审团审理,而是由职业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审理的。BELARUS是采用陪审制度的邦之一。事实上,在通过该项立法时议会所表现出来的态度表明,议会并非心甘情愿地制定该法。因而,现在的刑事案件审判不再聘请参审员参加。
进入专题: 俄罗斯 司法改革 。在这个案件中,原告根据俄罗斯宪法中的平等保护条款对一家俄罗斯旅馆提起诉讼。
这项试点工作启动不久,俄罗斯便将陪审作为一项权利写进了新通过的宪法,并要求立法机构制定实施陪审制度的法律。陪审员所做的是法律之外的道德裁决,但这种裁决被认为是公正的。
可以说,陪审团制度是对抗式审判方式的一种标志。在这种意义上,抗辩式的审判显得更加民主,也更为市民社会所接受。
在讨论过程中,BELARUS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表达了他关于陪审制度的反对意见。尽管实行了新的法官任期制,但俄罗斯官僚机构以及审判体制中的一些不合理问题并没有得到彻底地清除。俄罗斯法官认为,所有希望由陪审团进行审判的被告人均应得到陪审团的审判,而目前的陪审审判的机会只存在于九分之一的地区,因此是不平等的。原先造成前苏联政府控制司法的体制仍然存在,俄罗斯人民对司法部门仍然满心怀疑,缺乏信任。
因此,法官裁判的这些案例没有发挥判例的作用。这名法官在判决中认为,允许公诉人对被法院宣告无罪释放的人提出上诉违反了俄罗斯宪法中的双重危境条款。
1997年7月21日通过的《法院执法官法》建立了新的法院执法官制度,负责法院及法官的安全保卫工作和法院裁判的执行工作。对俄罗斯人来说,价格要相对低一些。
因此,我们邀请司法改革问题专家编译了俄罗斯的司法改革及评价一文,全面介绍俄罗斯近十年来司法改革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障碍。目前,美国的陪审团经合议而无法达成一致成为影响效率的一个问题,但它的作用在于通过普通民众的集体正义观将民主注入法律制度之中。